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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搞装修物管乱收费 物价局表示不用缴装修新房时,你是否遭物管收了装修管理费或二次返修费?昨日,市物价局回复市民来信时表示,这两项收费违反了价格管理相关规定,业主不用缴纳,已缴纳的可找物管退。
近日,市长公开信箱收到两封关于房屋装修的市民来信。一位市民在南坪阳光汇买房装修时,物管收了三种费用:装修保证金2000元(可退还),出渣费200元左右,装修管理费400元左右。“我缴清了物管费,为什么后面两种费不退呢?” 另一位市民是南岸区回龙湾住宅小区润丰居B座2单元的业主,今年4月份装修时被物管强收了197元的二次返修费。“当时因为急着装修,就没跟他们理论。现在装修完了,去找物管退,被拒。” 市物价局表示,关于装修保证金和出渣费有收费依据。根据《重庆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规定,物管可收取装修保证金,若受业主委托清运建筑垃圾弃土,也可收取出渣费。 关于装修管理费,市物价局称,建设部印发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有装饰装修管理费的提法,但国家和市价格主管部门没有印发相关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业主入住后,在装饰装修期间是全额向物管企业缴纳了物业服务费,此费中包含了装饰装修期间物管企业的劳务成本。因此,物管企业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核准项目和标准的情况下收取此费,违反了价格管理规定。 据悉,市物价局已对回龙湾小区欧鹏物管公司强制收取二次返修费问题进行了调查,已责令物管公司立即清退。该公司表示改正,并保证今后不再收此费用。 (记者 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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