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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开征土地使用税 包括出租房昨日,上海市财税局正式发布通知,从即日起,本市开始征收2007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应在2007年12月20日前,申报缴纳2007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而备受关注的个人出租房屋及院落用地等,也将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按照《规定》,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征、免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如:上述区域内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个人居住用房屋及院落用地等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从即日起至12月20日,接受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申报、缴纳2007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本报记者昨日从上海财税咨询服务热线12366获悉,市民个人居住用房无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如果市民有多套房子用于出租、经营等,这种情况下,出租方需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其他纳税人由土地所在区县的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具体是: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个人居住用房免征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昨日在其官方网站——上海财税(www.csj.sh.gov.cn)上,就城镇土地使用税发布消息,其中最为普通百姓关注的个人居住用房是否需要征税给出了一个说明:个人居住用房屋及院落用地等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区域分六个等级 最高30元/m2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区域分为:外环线以内的区域;长宁区、徐汇区和普陀区在外环线以外的区域;外环线以外区县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的区域、建制镇人民政府所在区域和经市政府批准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工业园区等其他区域。按土地所在的不同区域,将纳税分为六个等级。一至六级纳税等级对应的年税额标准,分别为每平方米年税额30元、20元、12元、6元、3元和1.5元不等。 ● 一级区域:30元/m2/年 1、由外滩黄浦江岸线—苏州河南岸—四川中路—延安东路—外滩黄浦江岸线围成的区域。2、由南京西路—成都北路—重庆中路—淮海中路—西藏南路—西藏中路—南京西路围成的区域。3、南京东路(四川中路至西藏中路段)、南京西路(西藏中路至乌鲁木齐北路段)、淮海东路、淮海中路(西藏南路至陕西南路段)沿线两侧。 ● 二级区域:20元/m2/年 1、由北外滩黄浦江沿线—公平路—东大名路—新建路—东长治路—东汉阳路—溧阳路—周家嘴路—九龙路—武进路—河南北路—天目东路—天目中路—共和新路—交通路—恒丰路—长安路—天目西路—长寿路—长宁路—江苏路—华山路—广元西路—宜山北路—宜山路—南丹路—南丹东路—斜土路—宛平南路—肇家浜路—徐家汇路—陆家浜路—黄浦江岸线围成的区域。2、由仙霞路—古北路—延安西路—仙霞路围成的区域。3、由陆家嘴黄浦江沿线—民生路—浦东大道—源深路—杨高中路—世纪大道—浦电路—东方路—浦建路—塘桥新路—黄浦江沿线围成的区域。4、四川北路(武进路至溧阳路)两侧。 ● 三级区域:12元/m2/年 1、由黄浦江岸线—宁国路—长阳路—隆昌路—营口路—中原路—长海路—恒仁路—政立路—国权北路—三门路—逸仙路—场中路—共和新路—汶水路—真北路—北虹路—哈密路—仙霞西路—仙霞西路(规划段)--虹桥机场外边界—沪青平公路—虹桥路—程家桥路—合川路—吴中路—莲花路—莲花南路—上中西路—上中路—龙吴路—环南二大道(A20)—黄浦江岸线围成的区域。2、由黄浦江岸线—川杨河—杨高南路—高科西路—高科中路—张江路—金桥路—黄浦江岸线围成的区域。 ● 四级区域:6元/m2/年 1、长江口岸线—浦东国际机场边界—南汇区北界—周祝公路—沪南公路—杭塘路—奉贤区北界—黄浦江岸线(向西)—莘奉金高速(A4)—大亭公路(A30)—沪杭公路—沪杭公路规划线(沪杭公路至大叶公路段)—大叶公路—沪杭公路—黄浦江岸线(包括竖潦泾—横潦泾—斜塘—泖河)—松江区西界—华田泾—西大盈港—青浦区北界—嘉定区西界—郭泽塘—盐铁塘—娄塘河—蒲华塘—墅沟水闸—宝山区西界—陶浜(向东)—沪太路—月罗公路—蕴川路—老蕴川路—上海石洞口煤气厂厂区路—月浦镇北界—长江口岸线。2、金山区石化街道地区、朱泾镇(除原来新农镇地区),朱家角镇、惠南镇。 ● 五级区域:3元/m2/年 宝山、嘉定、青浦、松江、金山、奉贤、南汇,上述等级区域以外的区域。 ● 六级区域:1.5元/m2/年 崇明县全部区域。 上一篇:出租房按新规征税 专家:影响房租有限 下一篇:受益改造 火车站北广场写字楼升值前景乐观 免责声明: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本站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如果您认为我们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站立即删除。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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